江蘇邳州農村商業銀行圓鼎貸記卡領用合約
來源:發布時間: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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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鼎貸記卡品牌是由江蘇省各農村商業銀行委托江蘇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供委托單位發行使用的統一貸記卡品牌,各委托單位為發卡機構(下稱甲方)。甲方與圓鼎貸記卡主卡及附屬卡申領人(下稱乙方)在同意共同遵守法律法規和監管政策(下稱適用法律),以及《江蘇邳州農村商業銀行圓鼎貸記卡章程》(下稱《章程》)的前提下,就申領和使用圓鼎貸記卡事宜達成本合約。乙方在申請材料中簽名或使用圓鼎貸記卡時,即視為乙方已理解和接受《章程》和本合約以及申請表的全部內容,并同意受其約束。
第一條 申領與額度管理
一、乙方應通過甲方指定渠道及甲方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準確、完整、真實地提交圓鼎貸記卡(下稱貸記卡)申請信息和證明資料(下稱申請資料)。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申請資料和資信狀況決定是否核發貸記卡,并核定卡片等級、信用額度和擔保條件。申請必須由乙方親筆簽名或電子簽名或甲乙雙方認可的方式確認。
若甲方在貸記卡受理、審批、領卡等環節發現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涉嫌提供不實信息、資料造假或存在其他違法違規情形的,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的領卡或激活等要求,或對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所申請的貸記卡(含附屬卡)采取降額、止付、銷戶等措施。
二、乙方主卡申領人可為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配偶、父母或子女辦理附屬卡。主卡持卡人有義務督促其附屬卡持卡人遵守《章程》及本合約相關規定,并應承擔因附屬卡持卡人違反規定造成的一切損失。主卡申領人可隨時申請調整、停止或取消附屬卡的使用。主卡持卡人應承擔其貸記卡項下包括主卡及附屬卡發生的全部債務責任,附屬卡持卡人僅對本人附屬卡產生的應還款項承擔連帶償還責任,主卡及附屬卡卡號的變更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改變債務責任的承擔。
三、甲方對乙方持有貸記卡主卡及其附屬卡、同一持卡人名下的多張貸記卡主卡信用額度實行合并管理,額度共享,各貸記卡實際使用的信用額度總和不得超過各貸記卡中的最高信用額度。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資信狀況、用卡情況或風險信息等對貸記卡信用額度進行動態管理。
四、乙方同意甲方在審核貸記卡申請或進行后續風險管理(包括但不限定于核對或調整信用額度、開展貸后管理、進行異議處理和清收應還款項等)的過程中向中國人民銀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合法設立的征信機構查詢、打印、保存、使用乙方的信用報告及全部信用信息,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了解乙方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個人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通信通訊聯系方式、通信記錄和內容、賬號密碼、財產信息、征信信息、行蹤軌跡、住宿信息、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和其他有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學歷、職業、個人貸款、各類貸記卡和對外擔保等信用活動中形成的交易記錄等個人信貸交易信息及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擁有機動車、房地產或金融資產等非銀行信用信息);乙方同意甲方將包括本人基本信息、信貸信息等信用信息向中國人民銀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法律法規要求的有關部門、單位報送。期限自乙方簽署本合約之日起至貸記卡銷戶結清之日止。
五、請乙方關注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發布的相關隱私政策,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合理審慎提供個人信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乙方同意甲方出于為乙方提供綜合化金融服務的目的而采集、處理、傳遞及使用乙方的個人資料和信息。為確保長期安全保存上述資料和信息,防范因非法披露和使用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風險,甲方對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處理、傳輸等環節進行嚴格控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甲方承諾使用必要的技術和管理手段,限制員工接觸權限,避免上述資料和信息被非法篡改、毀損、披露或提供。除法律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甲方可出于下述目的使用乙方的個人資料、信息及信用狀況并披露給必要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公積金、社保、稅務、通信運營商、互聯網平臺等第三方機構),范圍限于:(a)為開展貸記卡業務和提供貸記卡服務的目的,自行使用或披露給甲方代理人、增值服務提供方、外包作業機構等提供產品或服務的第三方;(b)為風險控制的目的,自行使用或披露給甲方的關聯公司、分支機構、服務機構(包括賬款催收服務機構)以及監管機構、銀行卡組織、或其他金融機構;(c)為維護客戶關系、提升客戶服務的目的,用于向乙方推薦或營銷甲方的其他產品和服務(包括甲方代理銷售的保險業務),但乙方不愿接受的除外;(d)為使乙方獲得相關會員權益或優惠權益,披露給聯名貸記卡、認同貸記卡的合作方或其指定的供應商和服務商。除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披露或乙方授權甲方披露的以外,甲方承諾對上述信息承擔保密義務,并要求接收甲方披露資料的第三方對上述信息承擔保密義務。如甲方違反保密義務,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六、作為貸記卡業務申請人及服務使用人,乙方自愿同意并授權甲方收集、傳輸、處理、保存、加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披露、共享及使用乙方的授權信息。
作為貸記卡業務申請人及服務使用人,基于風險管理、優惠權益推薦、數據研究分析等業務場景之處理目的和使用范圍內,乙方授權甲方向銀行卡清算機構及其他合法存有乙方信息的第三方機構,提供乙方的【(1)個人基本信息;(2)銀行卡信息;(3)交易信息】個人信息,用于查詢、驗證、確認乙方授權的個人信息,或委托上述機構對乙方的個人信息進行處理、加工、傳輸,并將上述信息及數據結果提供給甲方使用。乙方授權的個人信息包括:
(1)個人基本信息(如證件類型及號碼、手機號);
(2)銀行卡信息(如銀行卡號、發卡機構);
(3)交易信息(經銀聯網絡處理的交易信息,如交易金額、交易時間、交易方式、交易地點、商戶名稱、商戶編號、終端編號、受理機構)。
七、甲方有權依據乙方的申請及資信狀況確定是否同意發卡、發卡的種類及信用額度。無論甲方是否同意乙方的辦卡申請,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不退還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對于未通過審批的申請,甲方在遵循保密義務約定的前提下對乙方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定期進行銷毀。
八、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持卡人交易、還款等用卡情況、資信狀況變化或風險信息等情況調整(包括調升或調降)其貸記卡的授信額度并在乙方本人的信用信息中予以體現,或者要求乙方提供甲方認可的擔保措施。甲方調整授信額度可通過短信、電話或對賬單等方式予以通知。甲方有權對超過6個月未激活的貸記卡或超過6個月未發生交易的貸記卡調降授信額度,但應提前3個工作日通過短信、信函、電話通知等方式明確告知乙方。前述授信額度調整不影響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還款義務,乙方仍需償還已發生的交易款項、利息及費用等。乙方如不愿調降授信額度,有權在結清后向甲方提出辦理銷戶申請。乙方如不愿調升授信額度或主動要求調降授信額度,應主動向甲方申請調降其貸記卡額度。
九、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地址通過掛號郵件、普通郵件或快遞向乙方寄送貸記卡(包括續期或補換的貸記卡,無實體卡的貸記卡除外),乙方應確保該地址準確無誤且能夠正常收取郵件。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應關注甲方發送的貸記卡郵寄、面簽或領卡信息,對于申領的貸記卡需面簽的,乙方應按照通知要求及時至網點辦理面簽手續。
十、乙方如發生工作變動、通訊地址、電話或身份證號碼變更等,應主動于變更后3日內與甲方聯系辦理資料更新手續,否則,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 使用
一、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收到貸記卡卡片后,應及時了解甲方核定的信用額度和指定的賬單日,認真閱讀有關貸記卡使用的說明資料,按甲方規定的方式激活貸記卡,并立即在卡片背面簽名欄簽署與申請資料相同的簽名(無實體卡的貸記卡除外),甲方無核對義務,乙方在用卡時如需簽名確認,應使用此簽名,且貸記卡僅限本人使用,否則,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對毋須或無法進行簽名的交易,甲方不得以交易單據上無簽名或無交易單據為由拒絕付款。
二、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應通過甲方指定的途徑設置查詢密碼(該密碼適用于客戶服務熱線電話語音確認身份等)、交易密碼(該密碼適用于預借現金、刷卡消費、PAY類交易等)。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憑密交易時,須輸入其交易密碼。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應妥善保管密碼,任何通過密碼完成的交易或發出的指令,相應責任均由持卡人自行承擔。
三、乙方可在甲方認可的銀行營業網點、機具設備和特約商戶使用貸記卡。乙方使用貸記卡存取現金、轉賬或消費時,應遵守適用法律,以及甲方、收單機構和銀行卡組織的相關規定。甲方有權按適用法律或為保護持卡人權益,對乙方在特定機具設備或特約商戶的貸記卡交易設定限制。乙方辦理人民幣或外幣取現(含轉賬,下同),除受限于甲方核定的用于預借現金的授信額度和其他相關規定外,還應遵守適用法律、收單機構和銀行卡組織的限額和規定。
四、乙方或其附屬卡持卡人通過甲方指定途徑激活貸記卡后,該卡可支持電子支付(即網絡支付),不同的網絡支付業務可能需要乙方或其附屬卡持卡人通過額外的身份驗證方可正式開通,具體的身份識別方式、交易驗證方式、交易規則等以相應網絡支付業務協議約定為準。
五、貸記卡只限于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進行購買商品、接受服務消費、轉賬或提取現金。乙方及附屬卡持卡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曉出租、出借、出售、購買賬戶的相關法律責任和懲戒措施,承諾依法依規開立和使用本人賬戶,不用于電信網絡詐騙、虛擬貨幣交易等違法違規交易;充分了解并知曉貸記卡透支和分期資金僅可用于日常消費領域,不得用于償還貸款(含償還貸記卡欠款)、購房、投資(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貨、理財、分紅型保險、股本權益型投資)、生產經營(不含服務“三農”的惠農貸記卡)等非消費領域(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除外),或流入政策限制或者禁止性領域。
六、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為貸記卡設定密碼,并在不同場合分別使用相應的密碼或其他方式確認交易。
1、凡按甲方規定及依乙方選擇需使用密碼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取現、在特定范圍內的刷卡消費等,以密碼進行交易確認。
2、凡因交易性質或習慣,并按甲方規定或依乙方選擇不使用密碼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電子現金、小額免密交易、授權通過第三方平臺(如銀聯在線、云閃付、支付寶、財付通、京東支付等)簽約后的支付交易或委托代扣等協議支付的,各項交易所產生的信息記錄均屬于該項交易的有效憑據,如記載有持卡人姓名的交易憑證、憑貸記卡芯片/卡號等電子數據辦理的交易所產生的信息記錄等。
經密碼或驗證要素校驗通過,交易即視為乙方本人所為并由乙方承擔交易款項。特約商戶、收單機構或甲方核驗乙方簽名,按行業通行的一般識別標準執行。
盡管有上述約定,若乙方未以上述方式確認交易(包括但不限于由特約商戶主動發起的在銀行卡組織規定范圍內超出預授權的交易,以及按交易地法律和慣例產生的稅金、小費和貨幣匯兌費用等),或交易確認有瑕疵,經甲方查證有相關書面資料、電話錄音、電子數據等證明交易真實存在且經乙方明示或默示認可,或者乙方雖不認可但對交易發生有過錯的,乙方不得以未按約定確認交易、交易確認有瑕疵等為由拒絕承擔交易款項。
七、乙方一經設置貸記卡交易密碼,則可使用預借現金功能,即可進行現金提取和現金轉賬。預借現金總金額不得超過貸記卡授信額度的50%。以貸記卡辦理預借現金交易不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由預借現金交易發生日起按甲方核給的對應期間的日利率計收利息至清償日止,甲方按月計收復利,并按貸記卡計費標準收取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的起息日為預借現金交易發生日。
八、乙方與特約商戶、辦理取現業務的機構、聯名貸記卡(含與第三方合作的認同卡、主題卡等,下同)的合作方(下稱聯名合作方)或其他相關方之間發生的交易糾紛應由糾紛各方自行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不得以糾紛為由拒絕償還因貸記卡交易而產生的應還款項。
九、為便利持卡人的小額交易用卡,甲方發行的帶有"閃付"或 "QuickPass" 標識的銀聯 IC卡具備小額免密免簽功能,乙方可自主選擇通過柜面、手機銀行等渠道開通或關閉小額免密免簽功能。小額免密免簽功能指的是持卡人在指定商戶進行一定金額及以下的交易時,只需將卡片靠近受理終端感應區即可完成支付,無需驗證密碼也無需在打印憑證上簽名。小額免密免簽交易視為本人交易,乙方需承擔交易而產生的責任。小額免密免簽功能的限額以甲方對外公布的限額為準并可經公告后調整。
十、乙方經甲方許可辦理貸記卡分期付款、積分交易和兌換、電子現金或其他特殊業務,應遵守甲方另行發布的各項規則。
十一、乙方因不當使用貸記卡或甲方提供的裝置或其他有關裝置而直接或間接蒙受的損失或損害,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二、乙方或其附屬卡持卡人留存在甲方的個人資料信息發生變更時,其應及時致電甲方客戶服務熱線或在相關自助渠道修改,否則乙方及其附屬卡持卡人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乙方或其附屬卡持卡人未及時更新的,甲方根據風險管理需要,有權采取適當的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暫停、中止其賬戶使用、中止其業務辦理等。因乙方或其附屬卡持卡人未及時更新個人資料信息,或因乙方或其附屬卡持卡人其他原因導致甲方在需要時無法及時聯系上乙方或其附屬卡持卡人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及其附屬卡持卡人自行承擔。
十三、乙方應妥善保管貸記卡及其卡片信息(卡號、密碼、有效期、安全碼(簽名條后三位)、交易憑證和身份證件等,乙方不得將貸記卡卡片、賬戶相關信息泄露給他人,且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使用,否則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和后果。甲方對經設區的市級及以上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貸記卡的單位和個人及相關組織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貸記卡的單位和個人,5年內暫停其貸記卡非柜面業務、支付業務,并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
十四、貸記卡如遺失、被竊或遭乙方以外的他人占用,乙方應及時致電甲方客戶服務熱線(4008296008)辦理掛失,掛失經甲方確認后即生效。凡掛失生效前發生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若乙方與他人合謀或有其他欺詐行為的,或者不配合甲方調查情況時,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第三條 費用
一、甲方核準發貸記卡后,乙方激活卡使用,乙方應按甲方的規定繳納年費,年費采取預收方式收取。具體收費標準以申請產品的宣傳銷售文本列明的收費標準執行,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乙方的非現金透支交易由銀行記賬日至到期還款日為免息還款期,貸記卡的免息還款期期限由甲方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確定。除非另有約定,乙方在到期還款日(含)18:00時前償還當期對賬單的全部款項的,即可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無須支付非現金透支交易的利息。
三、乙方以貸記卡在自動柜員機或銀行柜臺提取現金或轉賬,按照境內預提現金或轉賬出個人賬戶手續費標準收取,收費標準為按交易金額的1%收取,最低3元(人民幣);境外ATM取款按每筆取現金額3%收取,最低20元(人民幣)。提現交易如使用信用額度不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由銀行記賬日起按日計收利息至清償日止,年化利率為18% ,并按月計收復利(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乙方境外消費和提現所產生的其他貨幣交易與人民幣兌換率依照中國銀聯相關規定辦理。
五、乙方一般不得超額使用信用額度,但因在臨時調高信用額度期限屆滿前未歸還欠款導致超過信用額度,或因利息、費用等其他原因導致超過信用額度的,屬于超額用信,不適用免息還款期的規定,乙方應按全部交易的金額支付透支利息。
六、貸記卡損壞時,乙方可向甲方申請補發新卡,乙方應承擔換卡手續費20元人民幣/卡。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七、貸記卡掛失后,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為其辦理補辦新卡,并將貸記卡寄送給乙方,掛失手續費(不含補發新卡工本費)為30元人民幣/卡,補發新卡工本費為20元人民幣/卡。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 賬單及還款
一、貸記卡賬戶內的存款、溢繳款、電子現金不計付利息,甲方向乙方收取的違約金、取現手續費、貨幣兌換費等服務費用不計收利息。若乙方欲領回貸記卡內全部或部分溢繳款應通過甲方手機銀行、柜面等渠道提取,自助設備提取溢繳款需支付取現手續費,收費標準為按交易金額的1%收取,最低3元(人民幣)。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對有交易發生或雖未發生交易但賬戶有未清償欠款的,甲方通過乙方預留的電子郵件地址提供當期對賬單(不包含電子現金賬戶相關信息)或通過微信公眾號、手機短信等方式向乙方推送當期對賬單,即視為向乙方通知到達。乙方應注意查收對賬單,如未按時收到對賬單,應向甲方發起查詢,乙方不能以未收到對賬單為由拒絕還款。
乙方認可并同意,將不會因為未收到某一渠道的對賬服務或無法使用某一渠道查詢賬單而認為沒有獲得對賬服務,也不會因為未收到某一渠道的還款通知而認為沒有獲得還款通知服務。如乙方填寫了電子郵箱,甲方將通過電子郵箱為乙方提供對賬服務,乙方知悉,如其未填寫電子郵箱或填寫的電子郵箱有誤等,則無法通過電子郵箱接收對賬服務。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手機號碼是正確、完整、真實的并能正常接收甲方發送的通知等。乙方及/或其附屬卡持卡人、保證人如發生工作變動、通訊地址或電話變更、電子郵箱或身份證件信息變更等,應當及時與甲方聯系辦理資料變更手續,否則,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及其附屬卡持卡人承擔。在緊急或甲方認為確有必要情況下,乙方同意甲方通過乙方提供的聯系人向乙方轉告與本《合約》相關的信息,視為甲方對乙方履行了相關告知義務。
如因電子郵箱容量限制、互聯網故障、個人電腦故障、移動端故障、持卡人取消關注甲方微信公眾號或解除貸記卡綁定、卸載手機銀行或解除貸記卡綁定等原因導致持卡人不能按時或正常收到電子對賬服務的,將由持卡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及后果。
三、乙方應及時、認真核對對賬單內容,如未收到對賬單應主動通過手機銀行或致電甲方客服熱線查詢對賬單。若在到期還款日前乙方未向甲方提出異議,則視同乙方已收到對賬單并認可全部交易。乙方不得以未收到對賬單、未接到通知為由拒付透支本息及相關費用,并不會以未獲得對賬服務為由拒絕承擔由此導致的征信記錄不良后果。如乙方對交易有疑問的,有權在到期還款日前向甲方說明理由并提交甲方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配合甲方對存在疑問的賬務進行核查,并由乙方按照約定承擔有關費用。甲方應予以查證并在收到核實申請之日起30日內給予答復,外幣賬戶90日內給予答復。對已提出異議的交易,在核查結果確認前,乙方仍應按期償還對賬單所列應還款額。如未及時還款,可能影響乙方征信記錄。因乙方在規定時限內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不配合甲方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而導致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經查證,如應由乙方承擔責任的,有關交易款項及相關利息、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不應由乙方承擔責任的,甲方負責將有關交易款項退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乙方有權要求對不符的賬務進行查對,但應說明理由并按甲方要求提供證明文件,或請求甲方向收單機構調閱簽賬單或退款單,如經查詢交易確為乙方所為,乙方須支付調閱簽賬單手續費:調閱境內消費簽賬單25元人民幣/份,調閱境外消費簽賬單100元人民幣/份。
五、乙方應在到期還款日之前及時償還欠款。乙方可選擇全額或最低還款額還款方式。乙方貸記卡賬戶的透支欠款可以人民幣現金或從個人銀行賬戶轉賬存入償還。乙方可以選擇以最低還款額方式還款,即于當期到期還款日之前將不低于最低還款額的款項償還給甲方。選擇最低還款額方式不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甲方對每筆交易按日計收從銀行記賬日起至還款日止的應付利息。年化利率為18%,并按月計收復利(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六、乙方每期最低還款額指發卡機構規定的持卡人透支后應該償還的最低金額,包括累計未還消費本金的一定比例,所有利息、超過信用額度的透支金額、取現本金和費用,以及以前月份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總和,持卡人辦理分期付款的,分期付款本期入賬本金和本期入賬利息全額計入當期最低還款額。
七、乙方如到期還款日前未還清當期最低還款額或延誤還款,除按上述計息方法支付應付利息外,還應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甲方對乙方拖欠還款的行為,有權停止乙方貸記卡的使用。乙方如同時持有兩張以上的貸記卡,其每期最低還款額為其持有的各卡的最低還款額的總和。最低還款額金額以對賬單顯示金額為準。
八、乙方如選擇使用自動轉賬還款服務的,乙方在此授權甲方于每月到期還款日從乙方指定扣款賬戶(乙方在甲方開立的借記存款賬戶)按約定還款方式扣款,轉入其貸記卡賬戶以清償欠款。該指定扣款賬戶須為乙方主卡持卡人本人在甲方開設的實名個人銀行賬戶,否則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通過貸記卡申請表、柜面、手機銀行等渠道完成身份認證后的申請,均視為本人的有效授權。如指定扣款賬戶發生變化,乙方應主動與甲方聯系并重新確定。如乙方填寫的指定扣款賬戶為開立在甲方的借記卡,且該卡發生補卡、換卡等,可能會導致扣款失敗,乙方在發卡補卡或換卡時應及時更新扣款賬號。乙方每期的貸記卡對賬單記載的全部應還款額或最低還款額是自動還款服務中計算每月扣款金額的合法有效依據,因此而生成的扣款指令的電子信息記錄為甲方進行扣款的有效憑據。乙方應確保指定扣款賬戶在每月到期還款日當日有充足的資金,若因指定扣款賬戶余額不足或賬戶狀態發生變化而導致扣款不足或不成功,由此產生的違約金、透支利息等款項由乙方承擔。如貸記卡發生補換卡、卡片升降級等情況的,原綁定的扣款賬戶仍適用于新卡。若需取消或變更自動轉賬授權,乙方須在當期賬單到期還款日前三日通過甲方柜面、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渠道申請辦理,否則甲方將無法確保該取消或變更能在當期生效。
九、乙方還款入賬日以款項到達其貸記賬戶日為準,乙方在甲方開設多個貸記卡賬戶的,某一賬戶的溢繳款不能自動用于抵償另一賬戶所欠款項。甲方收到乙方還款時,按照以下順序對其貸記卡賬戶的各項欠款進行沖還:賬戶狀態正?;蛴馄?-90日(含)的,按照先應收利息、費用、后本金的順序進行沖還;逾期91日以上的,按照先本金、后費用、應收利息的順序進行沖還。已計入賬單的欠款優先未計入賬單的欠款沖還。甲方保留根據法律法規變更上述順序的權利。
十、如乙方未依約還款或存在其他未償還的貸記卡賬款(如透支利息、違約金等),將在乙方本人的征信報告中予以體現,且乙方知悉并同意: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通過電話、信函、短信、上門、公告或司法途徑等方式向乙方或(及)擔保人催收欠款,聯系乙方的聯系人、近親屬及工作單位等,甲方不得向與債務無關的第三方催收以及泄露客戶信息。乙方同意甲方從乙方在甲方任何機構開立的賬戶中扣收欠款,甲方不需對此承擔責任并同時保留繼續追索的權利。若采取此種方式償還貸記卡欠款時需要將一種貨幣兌換成另一種貨幣,甲方有權按慣例予以兌換,乙方應負擔因此可能產生的所有匯兌風險、損失、傭金及其他收費。乙方應賠償甲方因催收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及損失(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公告費等為實現債權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于乙方未按時還款造成其信用記錄受到影響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十一、乙方若未依約或有違規、欺詐行為造成甲方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將乙方在本行的其他賬戶的存款以及其他抵質押物用來清償債務,并保留依照法律程序進行追索的權利。
第五條 催收
?一、乙方同意甲方以乙方資產直接抵償貸記卡應收賬款,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乙方若未依約還款或有違規、欺詐行為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催收,依法追索并停止持卡人卡片之使用,甲方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和訴訟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同意甲方止付、扣劃乙方在甲方的其他賬戶的存款以及處置其他抵質押物或乙方其他資產用來清償乙方使用貸記卡(含附屬卡)而產生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理財產品以及其他款項。如需扣劃乙方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或外幣存款,由此引發的利息及匯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同時保留依照法律程序進行追索的權利。
????二、甲方有權通過電話、信函、手機短信、電子郵件、面訪或司法渠道等方式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向乙方直接催繳欠款,向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聯系人、近親屬及工作單位等要求代為轉告催繳欠款事宜。在此情況下,甲方有權將必要的乙方身份信息及欠款賬戶信息提供給聯系人、親友、工作單位及其他代償意愿人,甲方不得向與債務無關的第三方催收以及泄露客戶信息。甲方在實現債權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鑒定評估費等。
- 有效期及更新、更換
一、貸記卡有效期最長為五年,過期自動失效。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乙方的資信狀況、用卡情況及風險水平等,決定是否為乙方提供到期續卡服務,乙方提出到期不續卡、不換卡、銷戶的除外。對有效期內未啟用的卡片,甲方不提供到期續卡服務。
二、到期續卡服務由甲方主動提供,若乙方不愿到期換領新卡,應于貸記卡有效期到期前30日以書面或雙方認可的其他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視同乙方同意到期更換新卡并收取年費。更換新卡后,應根據本合約約定的方式進行解釋和適用。若持卡人有存續的分期交易且不愿一次性結清賬務的,甲方有權拒絕持卡人的到期不續卡、不換卡、銷戶申請。
三、乙方同意,其使用的貸記卡到期續卡或換卡時,甲方按照章程和本合約、業務需要或公示、通知內容確定為持卡人更換新卡片的卡種、卡片介質(包括但不限于實體卡更換為虛擬卡)和有效期。持卡人激活新卡即視為持卡人同意該更換并接受更換后的貸記卡。
四、乙方不更換新卡或中途停止用卡,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并申請辦理銷戶手續,乙方未償還的賬款視為全部到期并須一次清償,甲方受理乙方銷戶申請后按有關業務規定為乙方辦理銷戶。乙方停止使用貸記卡或卡片有效期屆滿后乙方不再更換新卡時,其持有卡片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仍然有效,甲方繼續保留對貸記卡的管理權、追索權和按規定收取相關費用等權利。
五、章程、本合約及其他業務規定對已過期的貸記卡繼續有效,甲方繼續保留對已過期貸記卡的管理權、追索權等權利。如因甲方與合作單位、銀行卡組織或公司合作終止等原因導致無法補換卡的,甲方可發放其他同信用等級卡片。
- 終止和停用
????一、乙方如要停止用卡,應在確認貸記卡賬戶沒有未結清款項后,及時致電甲方客戶服務熱線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出銷戶申請,銷戶時應將貸記卡交還甲方,或按甲方的規定銷毀卡片,甲方對已收的年費不予退還。
二、甲方受理乙方貸記卡賬戶銷戶申請45個自然日后,按有關業務規定為乙方辦理正式銷戶手續。同時,甲方根據自身經營管理和風險控制的需要,有權在無須事先通知乙方的情況下注銷其貸記卡。乙方申請注銷前或被強制注銷時必須一次性清償所有債務。
三、甲方為乙方正式辦理銷戶手續,并不意味著甲方放棄其對乙方在銷戶前對甲方所欠債務的追索權利,甲方繼續保留對乙方銷戶之前及之后發生的貸記卡賬款的追索權,包括乙方在注銷前已發生、但尚未入賬的交易金額等。乙方知悉并同意,乙方銷戶后,甲方仍可繼續受理乙方的賬務查詢和還款等業務。主卡終止后,據其發出的所有附屬卡也同時終止。
四、乙方申請注銷卡片的,應同時停止使用甲方提供的所有增值服務。如乙方在申請注銷卡片后擬繼續使用相關服務的,必須經甲方認可且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自申請獲批貸記卡1年內未主動激活卡片,或已激活卡片,但在有效期內未發生主動交易的,甲方有權為其辦理銷戶手續。乙方貸記卡連續18個月以上無主動交易的,甲方有權停止乙方貸記卡的用卡服務并采取降低額度、止付、銷卡銷戶等管控措施。銷戶后若乙方希望重新使用貸記卡,須重新辦理申請貸記卡手續。
六、乙方享有按照本合約規定使用貸記卡的權利。如乙方有下述情形,甲方有權采取調低乙方授信額度或卡片級別、止付、凍結、不換發新卡或不予以續卡、落實第二還款來源或要求提供擔保、將乙方列入不良信息名單、授權所屬機構或特約商戶收回貸記卡卡片、終止貸記卡等一項或多項風險管理措施:(a)提供虛假申請資料或使用虛假身份證明;(b)財務狀況惡化,還款能力下降,或者在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或其他合法設立的信息庫產生了不良征信記錄;(c)涉嫌洗錢、惡意透支、轉讓、轉借、買賣貸記卡或賬戶等行為;(d)非法使用貸記卡或利用貸記卡從事非法活動;(e)甲方有合理理由認為乙方進行虛假的貸記卡交易以套取資金、積分、獎品或增值服務;(f)有欺詐、非正常用卡等風險信息或其它違反誠信原則的行為;(g)甲方有合理理由認為乙方交易可疑或有被盜風險的;(h)乙方預留的聯系方式失效的;(i)乙方拒不配合甲方就相關貸記卡交易、案件或爭議進行調查的;(j)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章程》或本合約的行為。甲方采取的風險管理措施不影響乙方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乙方仍應償還貸記卡項下發生的全部債務,且全部未償債務均視為到期并須一次清償。
七、因法律法規政策變化,或者因通訊、網絡、供電等非因甲方過錯導致甲方無法正常提供服務或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貸記卡的,甲方將盡最大努力恢復正常服務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但對由此造成的乙方損失不承擔責任。
????八、為防范風險,確保貸記卡安全,在出現可疑交易或貸記卡有被盜用風險時,甲方有權立即暫??ㄆ褂?,并有權進行調查核實。乙方須配合甲方,及時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并根據甲方的建議采取適當的防范措施。如因乙方不予配合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遵守《章程》和本合約。乙方不遵守章程不履行本合約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持卡資格,收回其貸記卡,及時通知乙方并闡述理由,因此令乙方直接或間接蒙受或引致的任何性質的損失或損害,甲方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
十、甲方可采用網站公告、營業網點公告、對賬單、信函、電話銀行、客戶服務電話、手機短信及手機客戶端信息推送等任一方式履行通知義務。
十一、除另有規定外,甲方在本合約項下的所有通知均發送給主卡持卡人,主卡持卡人有義務將該通知告知其附屬卡持卡人。
第八條 反洗錢條款
一、乙方承諾其向甲方申請辦理本合約項下業務是真實、合法的,未涉及洗錢、恐怖主義或其他非法目的,也未違反任何適用的關于經濟制裁、貿易禁運和貿易管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國際條約,并自愿接受反洗錢調查,及時提供相關信息,確保相關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
二、乙方承諾其在業務辦理過程中所涉及的資金來源合法合規,不存在亦不涉嫌洗錢、恐怖融資、逃稅、欺詐等非法活動。
三、如甲方發現或有合理理由懷疑乙方存在或涉嫌洗錢、恐怖融資或逃稅等非法活動的,甲方可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暫停本合約項下貸記卡業務的申請、辦理、宣布本合約項下相關分期業務提前到期等必要的反洗錢風險控制措施,對甲方因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及因乙方違反本條約定的反洗錢義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其他
一、本合約解釋權屬于甲方。本合約所依據的《章程》修改、收費項目或標準變化、利率調整等一經公布,即為有效,如有變動,甲方將提前公告或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在公告期內選擇是否同意該變動,如不接受,乙方應于公告載明的生效日期前終止使用貸記卡,并按照相關規定辦理銷戶手續,否則視為乙方同意該變動,變動后的條款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在本合約訂立之前甲方已發布的持續有效的公告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如公告與本合約和《章程》不一致的,以公告內容為準。 ????
二、乙方知悉并同意,甲方可對向乙方提供服務的過程(包括但不限于電話、面談、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手機信息或網絡交流等)通過錄音、書面、電子數據等方式進行記錄和保存,并作為甲方相關業務處理的依據。乙方同意將甲方與乙方的通話或視頻(通過客戶熱線或其他方式)進行錄音或錄像,并且乙方同意將上述電話錄音或錄像用于甲方合理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將其在針對乙方或相關的其他人的訴訟及仲裁中用作證據。
三、乙方同意向甲方所提供的乙方住址、聯系地址、單位地址、電子地址(電子郵箱、即時通訊賬號、訴訟平臺專用賬號等),作為向乙方送達本合約項下各類文書、通知、催收信函、協議等文件以及爭議解決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調解、仲裁、一審、二審、再審、特別程序及執行等程序)中的相關文件和法律文書的有效送達地址(后續乙方聯系甲方變更的,以甲方確認的乙方調整后的聯系方式為準),相關文件寄送或到達特定系統即視為送達。因乙方提供的地址不準確、不真實或未及時告知甲方變更后的地址,或者乙方拒絕簽收,導致有關通知或文件等未被實際接收的,視為有效送達,且乙方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
四、乙方確認,甲方對本合約中有關免除或限制甲方責任的條款、甲方單方面擁有某些權利的條款、增加乙方責任或限制乙方權利的條款,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乙方注意并已經按照乙方的要求對相關條款進行了說明。
五、乙方已完全知悉并了解《章程》和本合約的各項條款,并自愿遵守。
六、為更好地提供貸記卡產品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通過短信、電話、微信等渠道推送的對賬、催收等產品和服務的相關信息。乙方同意甲方提供乙方個人信息給甲方的業務合作伙伴及委托處理事務之第三方。業務合作伙伴及委托處理事務之第三方仍需對乙方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
如乙方不同意向甲方或與甲方簽約的業務合作伙伴及委托處理事務之第三方提供個人信息,可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在甲方規定的時限內,將停止向乙方提供相應的產品及服務,乙方因而將無法享受甲方提供的相應優惠及增值服務。
七、乙方如對甲方提供的金融產品或服務有任何疑問或異議,均可通過撥打客服電話4008296008或通過甲方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線上方式公布的客戶咨詢/投訴渠道或前往甲方各營業網點進行咨詢、投訴。
八、本合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未盡事宜依據甲方《章程》、業務規定及金融行業慣例辦理。甲方與乙方在履行本合約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圓鼎貸記卡(個人卡)收費標準 | |||
利息、服務收費 及違約金 | 收費標準 | ||
年費 | 圓鼎貸記卡 | 普卡 | 主卡60元/年,附屬卡30元/年 |
金卡 | 主卡120元/年,附屬卡60元/年 | ||
白金卡 | 主卡280元/年,附屬卡180元/年 | ||
圓鼎單位卡 | 普卡 | 80元/年 | |
金卡 | 160元/年 | ||
預借現金手續費 | 境內取現(轉出)手續費按交易金額1%收取,最低3元。取現或轉賬不區分同城異地,跨行取現不另收費。 注:溢繳款在本系統網內渠道(含柜面、ATM)支取手續費暫不收取。 | ||
境外取現手續費 | 境外ATM取款按每筆取現金額3%收取,最低20元。 | ||
透支利息 | 年利率18%,按月計收復利 (不享受免息還款待遇的交易均要支付透支利息)。 | ||
違約金 | 截止到期還款日,如持卡人未還款或還款金額不足最低還款額,則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收取違約金,最低為1元人民幣。 計算公式:違約金=(最低還款額—截止到期還款日持卡人已還款額)x5% | ||
損壞換卡手續費 | 因圓鼎貸記卡卡片磁條消磁或損壞、卡片破損等原因換領新卡的,收取損壞換卡手續費。收費標準:20元/卡,加急則為40元/卡。 | ||
掛失補卡手續費 | 掛失手續費30元/卡/次,補卡手續費20元/卡/次。 | ||
簽購單調閱手續費 | 持卡人申請調閱國內消費簽購單服務的,如經調閱國內消費簽購單,確認交易為持卡人所為則向持卡人收取調閱國內消費簽購單手續費25元/份,調閱境外消費簽賬單100元/份。如經調閱國內消費簽購單,查明交易確為他人冒用或記賬錯誤,則不向持卡人收取本項費用。 | ||
溫馨提示: 1.圓鼎貸記卡持卡人發生的各項費用,均在費用發生后采用內扣方式直接在持卡人賬戶中記收,不采用外收方式; 2.江蘇邳州農村商業銀行保留最終解釋和修改權,并可視市場推廣情況在《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及監管規定范圍內調整; 3.收費信息變更可通過www.js96008.com或4008296008進行查詢; 4.信息變更以江蘇邳州農村商業銀行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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